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5.后来,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,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。关于敬拜,他们说,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。这时,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,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。关于启示,他们说,启示发生在清晨,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;那时,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。在这种时候,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,以及如何照之生活。当他们完全醒来时,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,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。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,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,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。
10040.由于小公牛的肉,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,故可以清楚看出,它的“肉”并非表示爱之良善,而是表示爱之邪恶,或自我之爱的邪恶,正如前面论到“肉”时(10035节),以及刚才论到“营”时(10038节)所说的。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(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),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,对外在感兴趣,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(可参看9320e,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,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,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。尽管如此,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,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。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。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,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,因为“血”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,而“脂肪”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,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(参看10033节)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,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,或人的自我(10035节);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: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,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。这种敬拜(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)是偶像崇拜(4281, 4311节)。此外,“肉”作为一个代表,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,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(10033节)时,并没有其它含义;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,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,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,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:
你不可吃血,因为血是灵魂,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。(申命记12:23)
所谓的天主教国家,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;也就是说,它的敬拜是外在的,没有任何内在之物。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,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;也正因如此,按照主的神性旨意,在圣餐中,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,而不是酒或血。然而,将生命赋予肉的,却是血,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。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,“饼”和“肉”所表示的爱之良善,没有“酒”和“血”所表示的信之真理,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。按照主的神性旨意,牧师也应当喝酒,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,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。他们不知道,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,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,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,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。若不是这样的话,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,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。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,普通百姓并不知道,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。关于圣餐,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;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,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(参看3464, 3813, 4211, 4217, 4735, 4976, 6135, 6377, 6789, 7850, 9127节)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,可参看利未记4:11, 12, 21;什么时候吃它,以及谁来吃它,可参看利未记6:26-30; 7:6, 15-19; 19:5, 6; 申命记12:7, 17, 18, 27; 26:6, 7。
1594.“他们,就是人与他的弟兄,便分离了”表示这些事物导致分离,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。前面(13:8;1578节)已经说明“为弟兄的人”表示什么,即表示结合;因此,“人与他的弟兄分离”表示分离。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,其原因有很多: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;另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,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造成了这种分离;对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也造成分离,只是不如爱自己。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,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,是因为他的生活就沉浸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,这些事物永远看不到任何内层之物;内层事物能看到外层之物,但外层事物却无法看到内层之物。以视觉为例:内在视觉能看到何为外在视觉,而外在视觉却看不到何为内在视觉。或以理解力和理性为例:理解力和理性能感知何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及其性质,反过来却不行。人没有意识到或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,其进一步的原因是,他不相信死亡时与肉体分离的灵的存在,几乎不相信被称为灵魂的内在生命的存在。事实上,当感官肉体人思想与肉体分离的灵时,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他将肉体视为生命的居所,并从以下事实确认这种观念,即:动物也有生命,但死后却没有继续活着,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考虑。这一切都是他活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的结果;就本身而言,这种生活与动物的生活差不多。唯一区别在于,人能思考并推理凡他所遇到的事;但他甚至不去反思这种动物所不具备,或说将他置于动物之上的能力。然而,这并不是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的主要原因,因为大多数人都屈服于这种不信,学识渊博的人比简单人更甚。造成这种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;爱世界也造成分离,但不如爱自己。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;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,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?此外,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,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,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。因此,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,被其他人,甚至被天使服侍;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,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,即服侍他们自己。在这种时候,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,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,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,他们就越退离。因此,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。当大多数人,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,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!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?因为在地狱,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。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,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。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,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,即: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。它因隐藏着仇恨,故也隐藏着报复、残忍、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。然而,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。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,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,是卑鄙污秽的东西,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,尽管他总是试图,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。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,是因为这是真的。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,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,或因骄傲而膨胀,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。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,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。因此,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,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,并憎恶自己。他越这样做,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,也就是相爱;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。他们就是“最小的”所指的人,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(参看马太福音20:26-28; 路加福音9:46-48)。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,主要是对自己的爱;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,主要是相爱;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,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,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。内在人仅仅是相爱。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。它是器官性的,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,它就与肉体结合。这内层人,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,不是内在人(译注: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;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);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,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。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,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。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,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,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,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,就好像是他自己的。然而,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,而是主的。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(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,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)是主的恩赐;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,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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